这个案件你怎么看?
昨天发的“南昌锜振东案”就只是筒单说一下,没说那么详细,所以我删了,重新详细说一下。
男女双方都是江西南昌某大学学生,男方的家庭比较贫困,因此闲暇之余勤工俭学的在学校兼职修理手机,男方因为帮女方修好了手机,双方就此开始相识,之后双方关系越来越密切和暖味,在微信互发比较暧昧的信息,并且以“宝”称呼。
5月7日,女方的手机又损坏了,男方无偿修好,随后女方去男方的宿舍拿手机,并在男方的宿舍里,双方发生了关系。
一天之后,女方再和男方见面,要求建立男女朋友关系,被男方拒绝,然后女方就将此事告知心理老师,心理老师建议其报警,于是女方选择报警。
再过一天,也就是5月9日,警方找到男方做笔录,男方并没有第一时间被拘留,而是仅仅被监视居住。
此后女方表示自己有跳楼倾向,并且声称生活不能自理,6月份,女方拿出抑郁症的证明。
到了8月27日,警方正式刑事拘留男方,10天后被批准逮捕。
在庭审的过程中,男方拿出双方的聊天记录,聊天记录里双方聊天大胆露骨,互相试探挑逗,并且女方还给男方发过穿蕾丝的大尺度自拍,显示双方处于暖味关系中。
而女方则表示这些暧昧的词语并不能代表自己同意发生性关系。
男方表示在发生性关系的整个过程中,女方既没反抗也没呼救,男方所住的宿舍是隔音很差的学校公寓,如果男方真的强奸了,女方呼救,隔壁宿舍肯能听到,但是隔壁的邻居表示没有听到任何声音,而女方表示没有呼救,是因为自己当时过于恐惧。
男方又拿出了自己拍的全程视频证据和学校的监控录像,在发生性关系之后,两人共同离开,女方与男方相处平和,甚至有女方靠在走廊等待男方出门的画面,男方律师还调取了次日的街道监控录像,发生性关系的次日,女方再次来到男方宿舍,等男方洗完澡,还找男方要了一瓶啤酒,酒后与男方共同走路还互相牵手去散步,但女方表示自己此时有严重的抑郁症,所以上述行为并不能代表已经同意发生关系。
男方的姐姐为了反驳这点,跑到给女方做抑郁认定的医院,靠撒谎以及填写了一份问卷调查后,获得了一份重度抑郁的病历。
于是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点来了,出于情趣,男方在和女方发生性关系时进行了录音,这份录音长达21分钟。
这段录音记录了二人发生性关系的全过程,在这过程中,女性的表现非常强势,女方甚至还说了“你不行的话就给我起来”,并且在男方说“太累了,我困了,想睡觉,等我休息一晚上”后强行将姿势调整为女上位,然后男方询问“你累不累”,而女方则是戏谑的以“你要是累就打死你”,为理由要求男方继续满足她的性需求。
即使有录音和全程视频证据,有聊天记录证明两人关系暧昧,证明全程无强迫性质及女方主动,甚至还包括了女上位这一类完全不可能是强奸的姿态,但都没用。
法院认定是强奸,男方一审被判六年,二审判三缓三。
某些人不是经常说“可以一边发生性关系一边录音录视频自证清白”吗?本案彻底击穿这个幻想,事实证明无论是同意书还是录音录视频都没用,只要对方一口咬死你强奸了,基本就没辙。